她搭公車摔傷「氣憤向客運公司求償76萬」 法官調出監視器「霸氣判免賠」:司機根本沒錯啊

一名78歲老婦人買完東西後,搭公車準備返家,沒想到搭車途中她為了蹲下拿東西,疑似未抓緊扶手、導致摔倒撞斷腰栓,事後她憤而向公車司機和客運公司提告求償76萬元,沒想到在經過法院調出監視器畫面勘驗後,最終反而認定司機並無過失,判決免賠,全案仍可上訴!

示意圖來源:新頭殼

這起事件發生在2019年6月30日,這名住在高雄的洪姓婦人,當天上午9點多從苓雅區三多二路林德官站搭乘陳姓司機所開的港都客運70號路線公車,洪婦指控,她因年邁動作較慢,上車時都還沒站穩,陳姓司機就貿然起步,導致她一時重心不穩跌倒。

圖片來源:自由時報

後來就醫發現,身上有第12胸椎骨折、下背挫傷、第四腰椎壓迫性骨折及右髖部挫傷等傷勢,因而對司機和客運公司提告,連帶求償醫藥費、看護費和精神撫慰金等共76萬餘元。

示意圖來源:YouTube

針對洪婦指控,客運公司也出示車內監視器畫面,指稱洪姓老婦上車後,明明車上還有空位不去坐,反而選擇握緊手扶桿站在車裡,而她又為了要拿放在地板上袋子裡的東西、鬆開握把蹲下,才會在公車剛起步時不慎摔倒。另外,司機和客運公司也認為,當時途中遇紅燈,公車也是速度放慢到紅燈前停止,並無緊急煞車情況,認為洪婦受傷與客運公司和陳姓司機並無關聯。

圖片來源:今日新聞

再經過高雄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,發現洪婦上車後,公車是以緩慢的速度出發,而且也是以緩慢加速的方式前進,並無突然快速行駛或突然停止煞車等情形,認為乘客就算沒有坐好,站在車上只要抓緊欄杆或握把,就不會摔倒;且由於當時車速緩慢,而洪婦也被發現在彎腰後欲取出放置在地板上的手提袋,並未緊抓扶手,若她確實抓穩應不至於跌倒,最後也認定洪婦的傷勢是自己過失造成、駁回洪婦的提告,判客運和司機無責,但全案仍可上訴。

搭車真的要全程握緊扶手,才能避免意外發生…

參考來源:自由時報、TVB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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